上班是锯子把右手拇指锯断,厂方没有营业执照我们也没有签合同,老板现在不承认我是他员工怎么办?

而且没有工友证明
2025-04-07 14:01: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好,对于你提出的这个问题应当从两个方面来获得相关的赔偿,首先收于伤者所在的单位没有用工主体资格,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伤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次性赔偿,一次性赔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治疗期间的相关赔偿和一次性赔偿金。
取得上述的赔偿你应当提供两个方面的证据:一方面是你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这方面你可以参照劳社部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规定提交相关的证据。另一方面你应当提供你发生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的证据及住院病历鉴定结等证据。然后根据上述证据请求用人单位按下列规定赔偿。
第五条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由于篇幅所限细节之处未能给你详解,不清楚的的地方再联系。

回答2:

建议先做人身伤残等级鉴定。需要工资证明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而且用人单位属于非法用工,你可以去工商局举报。

回答3:

怎么会没有营业执照.这也太黑了.去问问劳动局吧.去工商局告他.没有营业执照也办公.

回答4:

认定工伤,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委托律师办理
纵横法律网 宋建海律师

回答5:

药费是谁给的?难道就没有人知道这个事?怎么连个证明人都没哦,有点麻烦?扭倒他本人不放,哪有这种老板,也太不讲良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