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旅遊簽證來香港打工,不可能“没被发现”。本身逾期居留,就已違反了《香港入境條例》,不是當事人去到關口,說一聲就可以回內地的。香港入境處一定會調查當事人逾期居留的原因,如何在香港生活、是否從事黑市勞工等;除非當事人口才了得,說什麼故事香港入境處都〝不敢懷疑〞。 逾期居留的內地人,大多數是被扣留在域多利羈留所,很快就會被執行遣送令(送回內地)。如果被查出曾經在香港非法工作,根據香港《入境條例》,所有來港旅客(包括內地居民)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協助及教唆者亦會被檢控。 此外,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干犯此罪之人必需被判以監禁,緩刑並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