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工伤九级,月工资三千元,能获多少赔偿

2025-04-06 12: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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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你是合同制,也就是说,公司给你交着工伤保险,你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也就是27000元,这钱相当于国家给你的,公司只是给你跑跑手续。如果没入工伤保险,也能拿这些钱,只不过是公司支付。
2、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当事人定量为负多少责,如若全责,一般只能拿到上述第1条的钱,甚至有的公司还要扣你的钱,比如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奖等;如若无责,你还能拿个民事赔偿,也是一般协商,谈不拢的走法律程序;

3、受伤、养伤期间的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伙食费,跟上面一样,先定责,一般是和公司协商,谈不拢的走法律程序;

回答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规定,菏泽市郓城县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淄博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个月,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