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终审判决,死刑还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理论上还存在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如果是一审判决,被告人可以上诉,二审存在改判的可能性。
《刑诉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呵呵,你的心情我理解,一直在问同一个问题。但根据我多年来在监狱工作的经验,再一次的回答你:基本死定了。
要想不死。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
比如说:检举揭发他人未被发现的重大犯罪事实,提供在逃人员线索属实的,有重大科技发明的,在执行之前都会改判为死缓的
不一定的,打死人要看具体情节,是故意还是过失。就像正常情况犯了命案一样,杀人了不一定就会判死刑。不过作为服刑人员,应该会从重处罚的。
死定了死定了
不是,这个可以申请上诉,死缓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