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工子女可以直接在东莞上学并参加高考。
1、广东规定
2014年起,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招生考试,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因地制宜推进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办发〔2012〕46号文规定要求,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
因地制宜制订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已经放开或部分放开中考的地区,要做好新旧政策衔接,不能发生中断现象。
扩展资料:
随迁子女须满足三条件被指条件苛刻。随迁子女高考须满足3条件:
家长: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缴纳各种保险,系常住人口
学生:要在迁入所在地就读
城市:发展需这个行业群众
参考资料: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异地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