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人,把法院的判决履行完毕后,还需要二年时间,才能取消黑名单;如果被执行人有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如果失信人,能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只要钱执行到位,就能删除“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