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的定向西藏生毕业后全部到西藏就业。
学生本科毕业后,按中办发〔2001〕19号文件关于“毕业后在藏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年”的规定,全部到西藏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意见》(教民[2006]8号)文件精神,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服务期全部调整为5年。
扩展资料:
已录取考生到学校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及毕业证书、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由培养学校负责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或人事厅(师范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其他专业的集中寄至西藏自治区人事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