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租佃

为什么说租佃制的出来,人身依附关系开始减弱???
2025-04-02 00:59:20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除了交纳地租,可以把余下的收成归自已。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向地主缴纳一定的地租。地主与佃农通过租佃契约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纯粹的经济关系,佃农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相对减弱。
佃户的人身依附,在劳役租时最强,后逐渐和缓。北宋颁布《皇官庄客户逃移法》,规定只能役使客户本人,不能役其家属;不能强迫卖田、欠债者为客户;客户死后许其妻改嫁,允许客户自将女儿出嫁等。这是佃客依附性减弱的明文规定。但发展是不平衡的,明清时代还存在依附性很强的佃仆之类。

回答2:

以为租佃制没出来之前,土地是谁的那个人就是谁的。。相当于奴隶。租佃制就是农民交了租,多的收成自己可以留着

回答3:

简单点:农奴和佃农区别,佃农没有田,但可以租田,也可以不租,决定权在自己手上,所以不需要依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