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2025-04-16 21: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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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井下避灾基本原则:及时汇报、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妥善避难。

当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矿工在万分危急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积极、正确地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的有效方法。

每个矿工和下井工作人员必须根据本人工作环境的特点,认识和掌握常见灾害事故的规律,了解事故发生前的预兆,通过学习牢记各种事故的避灾要点,提高自己的自身抗灾能力。

扩展资料:

在井下灾区避灾的要点是:

1、选择适宜的避灾地点。

2、保持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

3、加强安全防护。

4、改善避灾地点的生存条件。

5、积极同救护人员取得联系。

6、积极配合救护人员的抢救工作。

矿工在灾区自救、互救的行动准则:

(1)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必须及时正确地佩戴自救器,并严格制止不佩戴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工作或通过窒息区撤退。撤退时要根据灾害及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对应措施。

(2)在受灾地点或撤退途中,发现受伤人员,只要他们一息尚存,就应组织有经验的同志积极进行抢救,并运送到安全地点。

(3)对于从灾区内营救出来的伤员,应妥善安置到安全地点,并根据伤情,就地取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临时固定等急救处理。

(4)在现场急救和运送伤员过程中,方法要得当,动作要准确、轻巧,避免伤员扩大伤情和受不必要的痛苦。

(5)在灾区内避灾待救时,所有遇险人员应主动把食物、饮用水交给避灾领导人统一分配,矿灯要有计划地使用。每人应积极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精心照料伤员和其他同志,共同渡过难关,安全脱险。

参考资料:煤矿安全网-井下避灾基本原则

回答2:

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是:
  (1)积极抢救。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安全撤离。当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井下矿工应想方设法,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区。
  (3)妥善避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退,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进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救护人员的援救。如不能撤至地面,应尽量撤至井下设置的避难洞室中,或安全条件较好的其它地点。

回答3:

矿井发生火灾、水害、瓦斯、顶板、运输机电等灾害事故时,初起阶段所波及的范围和造成的危害一般比较小,这时,既是扑灭和控制事故的有利时机,也是决定矿井和人员安全的关键时刻。在多数情况下,由于事故发生突然,矿井领导人员和矿山救护队等专业人员一时难以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工作。所以,井下矿工及时地开展避灾工作,对于保护自身安全,抑制灾情扩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使在事故处理的中期和后期阶段,也往往需要以并下矿工的正确避灾为基础,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
井下避灾的基本原则是:
(1)积极抢救。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波及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有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起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2)安全撤离。当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的安全时,井下矿工应想方设法,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区。
(3)妥善避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退,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进行自救和互救,妥善避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救护人员的援救。如不能撤至地面,应尽量撤至井下设置的避难洞室中,或安全条件较好的其它地点。

回答4:

⑴积极抢救。力争将事故消灭在初期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⑵安全撤离。当无法抢救事故时,井下矿工应设法安全撤离。⑶妥善避难。当无法撤离时,遇险人员应在灾区内努力改善生存条件,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