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需要赔偿误工费和后续的医药费?

2025-04-17 17:59: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你所说的情形,责任方应当赔偿误工费和后续的医药费。

回答2:

1、受伤的人在医院住院期间,或出院后医生医嘱他全休,这两种情形,在法律上才获得误工费。光光去检查,法院是不判决你支付他误工费的。2、后续治疗费,目前没有实际发生,不应当支付给他,如果要支付,也要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评估后,你才支付给他。否则,谁知道是多少?又不是他说了算。3、当然,如果愿意协商,订立一份合同,你们约定好就行。如果不愿意协商,就不理他,等他去起诉吧。民事纠纷,解决不了,就由法院处理,法院判决了你就主动履行就行了,没什么的。

回答3: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选择伤残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一、 医疗费X元
二、 误工费
三、 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 护理费
五、 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用)
六、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者用)
七、 康复费(残疾者用)
八、 精神损害赔偿金
九、 交通费赔偿金额
十、 住宿费赔偿金额
十一、 鉴定费
十二、 后续治疗费(残疾者用
十三、 营养费
纵横法律网 严亨春律师

回答4:

无责方交强险,只需要承担1000块医疗费和10000块死亡伤残补偿金(死亡及伤残事故才涉及),其余不需要无责方承担,调解员说的这些费用,只在有责任(不管主次)的情况下承担,因为按交强险规定,误工费和护理费等可以在交强险死亡伤残项下赔付,也就是在那11万元费用中支出(交强险总限额122000,医疗10000,财产2000,死亡伤残110000)。

回答5:

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的部分由具体的侵权人赔偿误工费,如果车主无责,一般是不需要赔付误工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