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签劳动合同三个月不发工资该怎么办?我说找一下劳动部门老板还要扣三千元工资该怎么办?

2025-04-06 10: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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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回答2:

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找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双倍工资、未交社保的补偿金,单位因你找劳动部门扣你工资是违法的,不要怕

回答3:

一般来说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你老板说的是假的,如他败诉的话是要给诉讼费用,不要被吓唬了,维护合法权益是没错的,关键还有有证据,可以找当地律师咨询

回答4:

为什么扣?这个问题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没签合同没事,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即可。不发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了已经。就算是实习或者学徒也应该发当地最低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回答5:

这是你不懂劳动法造成的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