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公民人死后,档案保存在哪里,多久才销毁?

2025-04-07 14: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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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死亡后,人事档案继续在原存档部门保存,何时销毁没有具体规定,一般短期为3年,为长期50年。

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限:

a. 已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两年,从《离职(调动)交接表》中核准的日期为依据计算;

b. 未办理离职手续但实际已离开公司的人员,其人事管理档案保存期为三年,以当事人所在部门出具的书面报告中标称的离开公司时间为依据开始计算。

每年三月份,对上年度已超出保存期限的档案统一进行销毁。

个人户籍档案

失踪人员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在以前办理结婚手续后女方户口会办理注销然后转移到男方户口上,有时因为过早注销导致登记到男方户口上出现问题,目前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再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扩展资料

《办法》据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为家庭户。

《办法》还对立户、分户、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入登记、迁出及注销登记、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档案管理  百度百科 人事档案  百度百科 档案管理档案销毁程序

回答2:

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普通公民,因为这个概念太广泛。原则上讲,只要不是官员,都可以理解为普通公民,但不知你是指哪一部分人。按照目前国情,只有有公职的人员(包括离退休、退职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才有档案,农民是没有个人专门档案的。有公职的人员档案,其存放定地点也不一样,按照干部级别,有的放在主管局,有的放在人事局,还有的放在组织部,企业人员,有的放在劳动局,有的放在企业人力资源部(如大型国企、央企),至于销毁时间,还是要看该人生前级别吧,像一般的工人,死后只要没有直系供养人的了,也就没什么用处了,没人会关心销毁问题。

回答3:

人死后都去了天堂!死是一个人一生的终结所以不管是行善还是作恶都要有个终结,死了就干净了,所以说这个世界是没有地狱的!!

回答4:

普通公民死后档案能保留多长时间

回答5:

对于档案保管期限我国是有指导性文件的,统称为档案保管期限表。就是用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依据和标准。
通常在表述习惯上分为永久,长期(16~50年左右),短期(15年以下)三大类。
所以说,保管期限取决于档案价值,是档案满足社会需要的作用决定的。因此不能认为某种档案对人们只要有一点用处,就具有保存价值。而应该是当档案发挥作用所带来的利益,超过保存档案所付出的代价,才具有保存价值。
所以说在实际操作中,普通人死后档案能保存十年已经算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