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伤人,却因此而被拘留,是什么道理呢?

2025-04-12 07: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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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依据该规定,
1、正当防卫的实施者不一定是受害人自己
2、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3、朋友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还是构成故意伤害,需要看具体的情节。没有具体情况无法判断。

回答2:

在中国的法律保护很少人,为什么派出所没放人是因为钱还没送去派出所!

回答3:

正当防卫的主体必须是受害者本人,比如你朋友的爸爸或者妻子都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是你朋友应该处于保护或者报复的主观心理,跟别人打架了。不属于正当防卫,而是故意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