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

2025-04-06 1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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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
(一)定义:指行政单位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划分标准:
  1、按《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含500元和800元)列为固定资产。
  2、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与管理。
  (三)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专用设备
  3、一般设备
  4、文物、陈列品
  5、交通运输工具
  6、其他固定资产
  (四)主要账务处理:
  1、购置固定资产时:
  借:经费支出——XX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固定资产――XX
      贷:固定基金
  2、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没有发生相关费用时:
  借:固定资产――XX
   贷:固定基金
  若接受捐赠过程中另发生的运杂费A等:
  借:经费支出――设备购置费 A
   贷:银行存款 A
  同时,借:固定资产――XX (价值+A)
      贷:固定基金
  3、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
  (1)转让固定资产,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转让收入
  同时,借:固定基金 (原始入账价值)
      贷:固定资产――XX(原始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的报废、毁损核算:
  (1)注销所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时:
  借:固定基金 (原始入账价值)
   贷:固定资产――XX(原始入账价值)
  (2)同时收回残值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变价收入
  (3)同时支付清理费时:
  借:经费支出——清理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5、固定资产盘盈的核算:(按其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XX
   贷:固定基金
  6、固定资产盘亏的核算:(按其原始账面价值)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XX

回答2:

(1)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有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等。 增加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支付有关款项时: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2)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有出售、调出、毁损、报废等。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出售、调出、毁损、报废等,都应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固定资产减少: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同时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收入 发生清理费用: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 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或自然力的影响会带来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降低,同时,由于某些原因还会带来损坏。为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使用价值,行政单位会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 支付修理费: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维修,例如,对办公楼的全面装修,还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4)固定资产出租的核算。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如果闲置,可考虑将其出租,以便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同时还可获得一定收入。租出的固定资产不需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但需在固定资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取得租金时,不需分期确认收入,在实际收到期间直接确认为收到期间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5)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核算。 行政单位为保证财产安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