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索要工资:
对于将工程承包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的行
为是违法的,他们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自行招用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建委举报。
2.如果手里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用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3.可以向发包方来索要工资。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如果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进行诉讼。工人欠款问题还是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胜诉几率大些。
4.走法律程序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管,如果证据充分,劳务合同等都有,还有可能走督促程序要求法院直接催债,但这种方式要求能够送达债务人,包工头跑了多半无法实现,但发包方可以成为适格债务人。
相关法律参照: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第26条对此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第29条对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特别的保护性规定:“违法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被确认无效,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已全面实际履行合同并形成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实际施工人以分包人、转包人和发包人为共同被告起诉的,请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