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满12分,会被扣留驾驶证,到当地车管所需要重新学习科目一。
通过才能恢复12分,如果15天内不参加考试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扩展资料
两次记满12分的处理办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证扣满12分,会被扣留驾驶证,到当地车管所需要重新学习科目一。
通过才能恢复12分,如果15天内不参加考试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扣了12分,只需要进行理论学习,合格后,就可以重新拿到驾照(又拿到12分)。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具体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涉分车辆行驶证。
2、《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通知书》、驾驶证信息查询单、强制措施凭证,选其中之一即可。
3、此项业务不可代办,需驾驶人本人验指纹预约。
程序:1、提供身份证;2、现场采集指纹;3、预约学习;4、参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5、参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6、发放《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结业证明》;最后,恭喜你,你将获得这样一本大大的结业证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