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没按劳动法规定发工资,达不到最底工资保障,怎么办??

2025-04-04 07: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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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厂的行为是违法的,你朋友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工厂补偿过去不足部分的工资,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回答2:

到劳动局监察大队让他们去解决
如果不满意监察大队的解决办法或者监察大队不作为

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如果到时候对劳动仲裁结果还不满意

可以到工厂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庭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对基层法院提起的一审判决结果还不满意

可以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该次判决为终审判决。

但是如果你真的对终审判决不满意的话
并且有关系的话
可以提起诉讼监督程序
把诉讼过程再来一遍

以上过程中
去监察大队不是必须程序
剩余的必须程序
也就是不经过仲裁不可以起诉

其实,如果你朋友的工资确实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
准备好相关证据
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是最好的办法
他们不敢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