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书已生效但没有进入执行程序可以执行查封保全吗

2025-04-19 00: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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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申请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 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回答2:

不能。法院的民事判决生效后,需要由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才会起动强制执行程序,才能采取查封、扣押等执行措施。

回答3:

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到执行程序前,如果当事人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可以申请保全。
注意:1、向执行法院申请保全
2、要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向法院申请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