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集资及传销了,建议不要参与。
2016年4月21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广东省公安机关“飓风2016”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相关情况,重点介绍了此类犯罪中的四种典型案件,维卡币以投资网络虚拟货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传销犯罪,是四种典型案例之一。[4-6]
2016年6月28日,银联发布声明称:经我们与格鲁吉亚Capital Bank查证,该银行发行的OneNet银联卡是一张预付费卡,支持美元币种交易,不能用于维卡币、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交易。因此,关于“Capital Bank发行银联维币卡”的信息与事实不符。[7]
2016年10月20日,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破获一起通过网络虚拟货币“维卡币”进行传销的案件,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钟某抓获。崇义县公安局民警说,“维卡币”其实就是一种网络传销形式,犯罪嫌疑人主要通过虚假宣传,吸引受害人购买这种叫“维卡币”的投资产品。投资人要想卖出“维卡币”变现或者退出投资,必须要有人接手才能成交,且只能将账号整体转让给他人。此外,犯罪嫌疑人还以“拉人头”的传销手法发展下线,上线根据不同的账号级别,每次收取下线的部分投资额作为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