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超过六个月以上,则不能。根据合同法第215条,不签订书面协议,可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和承租方都能随时解除合同。但是需要给予一定时间让承租人搬走。根据2015年苏州中院审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双方就是没有签订合同。被告(承租方)说口头跟原告(出租方)约定5年租期。但根据合同法第215条,6个月以上的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法院判决被告搬走。考虑到搬家需要时间,给予了被告30天的必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