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可以不要钱,但是进入工具书阅览区/自修室区域,要出示读者证或阅览证。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可办理太原市图书馆“实体读者证”。未携带相关有效证件的中国公民可通过手机办理太原市图书馆“虚拟读者证”。
扩展资料:
挂失、补办
(一)读者证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到总服务台办理挂失,也可登录太原市图书馆网站进入“我的图书馆”或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自行挂失。
如挂失后找到原证,凭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到总服务台解除挂失,原有功能可继续使用。读者证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遗失者自负。
(二)补证须由读者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前往总服务台现场办理。如监护人代办或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读者证、阅览证补证收费5元。
参考资料来源:太原市图书馆-座位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太原市图书馆-办证须知
携带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户口本)及一寸免冠近照一张(黑白、彩色均可),在新馆办证理借书证及阅览证。
集体借书证需分馆负责人到新馆办证理。
注: 借阅图书期限为30天,超出期限则按照1册/天交纳0.1元图书超期费用。
借阅证种类、功能及使用范围
各种借、阅证以不同颜分其不同功能:
**普通借书证:
蓝证 每次外借图书2册(不超过押金情况),借期为一个月,交纳押金50元,工本费和资料保护费10元,有效期限为一年;
红证 每次外借图书4册(不超过押金情况),借期为一个月,交纳押金元,工本费和资料保护费20元,有效期限为一年;
以上两种借书证可在社科、自科、少儿借阅室、现报刊阅览室借、阅图书,并可持证进入自习室。
**普通阅览证:
粉证(年证)只具有阅览功能,不缴押金,交纳工本费和阅览资料保护费10元,有效期限为一年。
白证(月证)只具有阅览功能,不缴押金,交纳工本费和阅览资料保护费2元,有效期限为一个月。
以上两种阅览证可在各借、阅室进行阅览,也可持证进入自习室;
**集体借书证:每个借书证所借图书册数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本证押金数额,集体借书证借书册数、费用需协商确定。
**电子阅览室阅览卡: 阅读卡工本费10元。
退证办法
退证时请还清所借图书,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户口本)经办证工作人员核验后,办理退证手续,并退还读者借阅证的相应押金。
朋友详细请查
图书馆一般都是公立的
收费是不允许的
可能要凭借书证才能进去
自习不要钱,部分书看也不要钱,有些书,柜子锁着的要押金,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