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班要办银行卡,银行卡和密码都被要走了有事吗

2025-04-10 0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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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银行卡可以,但是银行卡和密码被要走,这个行为是不规范的,属于违法操作,既不合情又不合法的。建议您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信息,特别是取款密码。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因此,老板要求工人上交银行卡是不合理的,提供银行卡密码更是不合法。我们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手机验证码也不要告知别人。如果工地老板是要发工资给你,你只要提供银行卡号给老板就可以了。我们在银行办理银行卡,在签一份银行卡使用注意事项时,也会说明银行卡只能本人使用,不能出售或者借给别人使用。
别人掌握着你的银行卡和密码,相当于掌握该卡的所有功能,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他们可以通过你的账户进行非法金融交易,包括各种走账和洗钱。如果工地老板用该银行卡进行非法活动,银行卡合法持有人便有可能成为非法活动的嫌疑人,则此时就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和银保监局投诉。
2.如果长期要走你的银行卡和密码,也相当变相扣押,对你来说非常不利。如果不是做犯法的事情,则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拖欠工资,尽管每月往卡里发工资,但是卡和密码都在老板扣押,这就是变相的拖欠工资。则有些工地企业是为了躲避检查而不得不办卡,工资卡在老板手里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实际工资操作还是会以现金的形式发放,这样工资多少老板更容易掌握。
总的来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尽管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但无良的公司,无良的老板,总会绞尽脑汁想出一些对策,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能将自身利益最大化,想方设法的拖欠、减少农民工工资发放。社会上这种情况相当多,建议我们还是留个心眼。
案例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
2.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
3.扣押或者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