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看到仲裁条款,里面只约定了仲裁规则和仲裁地的话。法院是没有办法认渴的
1.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双方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之一。
2.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仲裁协议,而且这个仲裁协议有效,那么仲裁协议就肯定一下两项效力:
A、对法院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B、对仲裁庭的效力:双方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授予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并限定仲裁范围的有效文件。我国《仲裁法》第四条是有规定的。
3.所以你所说的仲裁协议有效,约定的地点即使有些不妥,但是法院以及仲裁机构都是没有权利进行修改的。如果当事双方愿意,可以再次约定,修改仲裁地点,这个是可以有的。更多精彩内容来源长春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changch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