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里12个月平均工资6千多,工伤十级可以赔多少钱

2025-04-06 1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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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这个费用都是凭发票报销的。假如你不做了还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保底工资6000元,即为42000元。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为6000元。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为25000元。
所以您工伤获得的补助不可能低于73000元。另外工伤期间享受停工留薪工资,若工伤期x日工资≥1500元,主要是看你们那里的最低保障工资是多少?如果是1500的话,那便是合法的。
另外,单位是否为你购买了社保,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以上所有赔偿均有单位承担;且如果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工资标准低于实际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齐。

回答2:

人社局会帮你计算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