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凡未在本统筹区内外参加2020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集中缴费期后不再办理个人缴费手续。参保居民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各旗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积极配合税务局,共同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协调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和社区居委会、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政策宣传。
扩展资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定额补贴,成人每人补贴145元,学生儿童每人补贴135元。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60元的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补贴。
3、低保人群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给予补贴。
参考资料来源:乌兰察布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