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工伤认定 但是病历丢了怎么办

2025-04-17 06: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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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认定程序\r\n(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r\n(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r\n(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r\n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r\n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r\n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r\n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r\n(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r\n(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r\n说明一下:病历在治疗的医院是有存档的,直接到治疗的医院档案部门进行复制,然后盖章就可以了。

回答2:

病历原件丢失,确实无法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当时(第一次鉴定时)提交的是住院病历的话,或许还有机会挽救。

楼主可以自己到工伤入住院治疗的医院的医政管理部门(医务科或者医政科),凭着自己的身份证,查阅并复印自己的住院病历(尽可能地全面复印),并要求医院的医政管理部门加盖印章(红色印章),其效力等同于病历原件。劳动工伤鉴定部门应当予以认可(如果不认可的话,可以打行政诉讼官司的)。当然,复印(住院)病历,医院是要收费的(一般都收取复印费)。

如果是门诊病历,丢失了原件,就无法解决了。

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医院的住院病历是要存档的,并且,患者本人可以要求医院提供复制件(法定权利)的。具体规定不赘述。能解决问题就好!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回答3:

  工伤认定程序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说明一下:病历在治疗的医院是有存档的,直接到治疗的医院档案部门进行复制,然后盖章就可以了。

回答4:

  如果你要进行工伤认定,但医院出具的病历丢失,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的档案室重新复印病历。
  病历本来就是复印件。只不过加盖了医院的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