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2006年出生,当时已经落户,但是今年发现孩子的出生证明的正本丢失了,我该怎么办?

2025-04-17 14: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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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出生证明”全称是《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后,可以补办,所需材料与流程如下:
  1、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
  2、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补办证明;
  3、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出生情况说明》。

回答2:

到他出生的医院补办一个即可,很简单的,医院都有档案。就这么简单,你想的太复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