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允许在破产保护期内的企业在一定时间内不受债权的影响,债权包括什么?只是对政府的债权不受影响么?

能详细点吗?
2025-04-12 0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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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在破产期间,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均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或者和解。
第一百条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第七十三条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纵横法律网 孙宏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