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 管理机构

诺贝尔奖管理机构是什么?详细一点
2025-04-08 0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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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诺贝尔机构

诺贝尔基金会,是根据阿尔弗里德.诺贝尔遗嘱的规定建立起来的。他的这项遗嘱于一八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在他一八九六年十二月十日去世前大约一年的时间,于巴黎签署的。管理这个基金会和奖金颁发机构的章程,是由瑞典国王于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议会颁布的。因此,这个基金会的出现,是在阿尔弗里德.诺贝尔死后大约三年半的事情。
受这一章程的制约机构是:
1.诺贝尔基金会及其理事会和董事会;
2.四个奖金颁发机构:瑞典皇家自然科学院、皇家卡罗琳医学院、瑞典科学院和挪威议会的诺贝尔委员会;
3.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分别负责每项奖金事务(其中包括上面提到的挪威议会的那个委员会,它本身就是一个奖金颁发机构);
4.四个诺贝尔学会,分别对每家奖金颁发机构负责。
五个诺贝尔委员会各有三至五名委员,分别由所属的机构指定。每个委员会可以召集专家参加评议和推荐工作,在某些情况下,它们可以增选临时委员,临时委员有权参与决定。委员和专家们,可以从超出奖金颁发机构本身的范围去挑选,而且不分国籍。委员会的职能走为对口的相应奖金颁发机构,进行筹备工作和提供咨询意见;但挪威委员会由于本身就是奖金颁发机构,因此其职能有所例外。
诺贝尔学会分别由每个奖金颁发机构建立,以便对奖金的执行过程,进行必要的调查,并以各种方式推行基金会的宗旨。后一项职责现在变得更加重要。这些协会及其写在括弧里的成立年份如下:
自然科学院诺贝尔学会(1905),下设物理学部(1937)和化学部(1944)。
卡罗琳医学院诺贝尔学会,下设生物化学学部(1937)、生理神经学部(1945)和细胞研究与遗传学学部(1945)。
瑞典科学院诺贝尔学会,下设诺贝尔现代文学图书馆(1901)。
挪威诺贝尔学会,下设一座收藏关于和平与国际关系方面书籍的图书馆(1902)。

组织、管理与财务

诺贝尔学会的负责人和职员,由奖金颁发机构讨论选择。这些任命均不分国籍。
诺贝尔基金会的理事,由各奖金颁发机构挑选,总共有十五名现事,每个奖金机构选择三名。理事们选举产生基金会的董事会成员,但正副董事长不在此内,他们是由瑞典政府任命的。理事会的其它主要任务是,审阅董事会的年度报告及审计员们的财务报告,并对董事会当年的工作进行审核批准。
基金会的董事会,由五名董事和三名副董事组成。他们从董事会的成员中,选举一名执行主任。董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基金和基金会的其它财产。
执行主任是基金会的行政负责人。他负责起草基金会投资政策的基本方向,就投资和人事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管理基金会的各种财产。他还负责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隆重授奖仪式的安排工作。在五任执行主任中,最杰出的是拉格纳·索尔曼,他是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生前友好与合作者,也是他的遗嘱的执行人之一。索尔曼先生从基金会的开始,直到他在一九四八年去世,曾在基金会里担负过不同的职务,应该说他在工作中,始终贯彻执行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精神。基金会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由于他在执行这项遗嘱方面,所具有的严肃热情和所进行的献身工作。随着他的去世,将基金会与这位捐献者联系起来的最后一个人,也就不复存在了。
自从一九二六年以来,基金会在斯德哥尔摩有了自己的办公大楼,即座落在斯图尔街十四号的诺贝尔大厦。
从阿尔弗里德·诺贝尔的遗产接收过来的钱,总共有三千一百多万瑞黄克朗。根据章程规定,将这笔钱的大部分用作“主要基金”(即奖金基金,约二千八百万克朗),剩下的一小部,用来设立“建筑物基金”(行政大楼和每年举行授奖仪式使用的大厅租金)和“组织基金”,五项奖金部门各有一份“组织基金”,用来支付各自的诺贝尔学会的组织费用。
主要基金的增长,是通过每年将它在当年所获净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附加资金,通过无法分配的奖金的利息,以及通过把这些无法分配的奖金的全部或部分(不低于三分之一),交付主要基金作为资本而取得的。每年将主要基金得到的净收入,扣除前面所提到的十分之一,然后平均分成五份,交给各奖金颁发机构使用。各奖金颁发机构,都将自己摊到的那份金额的四分之一,留下作为与奖金颁发有关事宜的费用,其余部份则交给各自的诺贝尔学会,每份金额的四分之三,构成奖金的款项。
除了组织基金之外,颁发各项奖金的部门还有由它们支配的“特别基金”和储蓄基金”,作为规定范围之内某些特殊目的的费用。
一切基金和其它财产,均属诺贝尔基金会所有,并由它来进行管理。
总而言之,主要基金的收入,在减去百分之三十二点五(即百分之十的附加资本,加上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中的百分之二十五,作为各奖金部门的经费),然后将它分成五个等份,就是每年颁发的诺贝尔奖金的金额。一九○一年第一次颁发的奖金,每份金额为十五万零八百克朗。现在的奖金,在票面上要高出百分之七十左右,当然在实际价值上,却要比这个数字低得多。从一九四六年起,基金会的财产和由此而来的收入,除地方不动产税外,其它税款均被免除。在这之前,总共交出的税款达一千三百五十万瑞典克朗。据了解,奖金获得者的所在国家,或者在法律上,或者在事实上,也对这种奖金免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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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每份奖金的金额为一百万瑞典克朗,相当于一九○一年的六点六三倍。 —译者注

基金会的投资政策,很自然地要把保持和增加它的基金,从而增加奖金的金额,作为头等重要的因素来制定。遗嘱本身曾指示执行人把剩余的财产投资到“安全的证券”方面,从而形成诺贝尔基金。在一九○一年最初为董事会制定的投资规则中,“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曾根据当时的情况,被解释为意味着金边证券,或者以这类证券或不动产为抵押的贷款,而这类证券和不动产,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发行或存在的。由于两次世界大战及其在经济和金融方面的后果所引起的变化,“安全的证券”这个提法,需要根据现有的经济条件和趋势,而重新加以解释。因此,在基金董事会的要求下,原来对于投资的限制,已经逐渐有所放宽。根据这种情况,自一九五八年以来,基金会原则上可以不仅在证券和有担保的贷
款方面投资,而且也可以自由地在不动产或股票方面投资。
然而,在对外国股票投资方面的某些限制,却仍然存在。这些改变的目的是,尽可能地保护住资本和收入。从而使奖金能够不因货币贬值而降低,并且能够抵得住贷款市场利率降低的情况,而不致使这项资本减少。基金会主要是在瑞典和挪威投资它的基金资本。在某种程度上,也在别的国家进行投资。

回答2:

诺贝尔奖 (Nobel Prize) 创立于1901年,它是根据瑞典著名化学家、硝化甘油炸药发明人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 (Alfred Bernhard Nobel, 1833.10.21--1896.12.10) 的遗嘱以其部分遗产作为基金创立的。诺贝尔奖包括金质奖章、证书和奖金支票。

诺贝尔生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诺贝尔一生致力于炸药的研究,因发明硝化甘油引爆剂、硝化甘油固体炸药和胶状炸药等,被誉为“炸药大王”。他不仅从事理论研究,而且进行工业实践。他一生共获得技术发明专利355项,并在欧美等五大洲20个国家开设了约100家公司和工厂,积累了巨额财富。

1896年12月10日,诺贝尔在意大利的圣雷莫逝世。逝世的前一年,他立嘱将其遗产的大部分(约920万美元)作为基金,将每年所得利息分为5份,设立物理、化学、生理与医学、文学及和平5种奖金,授予世界各国在这些领域对人类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据此,1900年6月瑞典政府批准设置了诺贝尔基金会,瑞典议会通过了《颁发诺贝尔奖金章程》,并于次年诺贝尔逝世5周年纪念日,即1901年12月10日首次颁发诺贝尔奖。自此以后,除因战时中断外,每年的这一天分别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和挪威首都奥斯陆举行隆重授奖仪式。1990年诺贝尔的一位重侄孙克劳斯·诺贝尔又提出增设诺贝尔地球奖,授予杰出的环境成就获得者。该奖于1991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际首次颁发。

1968年瑞典中央银行于建行300周年之际,为纪念诺贝尔,出资增设了诺贝尔经济奖(全称为“瑞典中央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伯恩德·诺贝尔经济科学奖金”,亦称“纪念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在经济科学研究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人。该奖于1969年开始与其他5个奖项同时颁发。

1990年诺贝尔的一位重侄孙克劳斯·诺贝尔又提出增设诺贝尔地球奖,授予全世界为保护环境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士。这项被称为绿色诺贝尔奖的“联合国——地球是一体”奖于1991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之际由“地球是一体”协会在联合国的赞助下首次颁发。

诺贝尔奖包括金质奖章、证书和奖金支票。其中奖金数视基金会的收入而定,奖金的面值由于通货膨胀逐年有所提高,最初约为3万多美元,20世纪60年代约为7.5万美元,80年代约为22万美元,90年代达到100万美元左右。2001年每项诺贝尔奖奖金金额为1000万瑞典克朗(约合95万美元)。2005年每项贝尔奖奖金金额为1000万瑞典克朗(约合130万美元)。 诺贝尔遗产到底有多少钱

金质奖章约重半镑,内含黄金23K,奖章直径约为6.5厘米,正面是诺贝尔的浮雕像。不同奖项、奖章的背面饰物不同。每份获奖证书的设计也各具风采。颁奖仪式隆重而简朴,每年出席的人数限定在1500人至1800人之间,其中男士要穿燕尾服或民族服装,女士要穿严肃的晚礼服,仪式中所用的鲜花从世界各地空运而来,以表示对知识的尊重。

诺贝尔奖自1901年颁发以来,共有六位华人获得诺贝尔科学奖,他们分别是李政道、杨振宁、丁肇中、李远哲、朱棣文和崔琦。>>

根据诺贝尔遗嘱,在评选的整个过程中,获奖人不受任何国籍、民族、意识形态和宗教的影响,评选的唯一标准是成就的大小。但也有人指出,诺贝尔奖特别是和平奖在评选过程中有时仍受政治等因素影响。

诺贝尔奖评选的全过程都是保密的,而且没有复议。在发表最后结果时,也只有获奖人的姓名和简要理由。有关评选的记录和候选人材料等,50年内都不得向外界公开。即使过了这一时限,也仅供研究诺贝尔奖的专业人员查阅。诺贝尔奖各颁奖机构都极为强调其严格的独立性。即便是瑞典和挪威政府,对评选结果也不能施加任何影响。

遵照诺贝尔遗嘱,物理学奖和化学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生理学或医学奖由瑞典皇家卡罗林医学院评定,文学奖由瑞典文学院评定,和平奖由挪威诺贝尔委员会选出。1968年又增设了经济学奖,奖金由瑞典中央银行提供,委托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负责评定诺贝尔文学奖的瑞典文学院首建于1786年,是以维护和发展瑞典文学和文字为宗旨的国家学院。18名终身院士组成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每年10月的一个星期四公开宣布当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根据古老的传统,退出文学院的院士名额将不添加,只有在现任院士去世后才增添新的院士。2005年10月11日,瑞典文学院院士、诺贝尔文学奖评委克努茨·安隆德教授在当日出版的《瑞典日报》上撰文宣布退出瑞典文学院,原因是他对文学奖评委会2004年评选奥地利女作家埃尔弗里德·耶利内克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不满。

诺贝尔奖的每个授奖单位设有一个由5人组成的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这个委员会三年一届。其评选过程和原则为:

——评选过程的第一步是推荐候选人。推荐者必须有一定资格,他们必须是:前诺贝尔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评委会委员、特别指定的大学教授、诺贝尔奖评委会特邀教授、有代表性的作家协会主席(文学奖)、某些国际性会议和组织的成员(和平奖)、各国议会议员和内阁成员(和平奖)。任何人都不能推荐自己为获奖者。瑞典和挪威政府无权干涉诺贝尔奖的评选工作,不能表示支持或反对被推荐的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工作在每年2月1日前结束,9月份左右推荐人把推荐报告递交有关评选机构。评选委员会在对候选人的成就进行讨论后,于10月中旬公布评选结果。各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评审工作都是秘密进行的。

——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接受各项诺贝尔奖推荐的候选人。通常每年推荐的候选人有1000—2000人。

——2月1日起,各项诺贝尔奖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审定,工作情况严加保密。到9月份时,各领域的获奖人已基本内定,然后由评委会召开大会正式决定。

——10月的第二个星期里,选出本年度诺贝尔奖获得者。选举结果揭晓,立即通知获奖者。

——12月10日是诺贝尔逝世纪念日,这天分别在斯德哥尔摩和奥斯陆(和平奖)隆重举行诺贝尔奖颁发仪式。在瑞典,由国王为获奖者授奖。

瑞典诺贝尔基金会宣布,2006年诺贝尔奖颁奖仪式将在10月第一周和第二周举行,各奖项的奖金均为1000万瑞典克朗(约合140万美元)。>>

回答3:

根据诺贝尔的遗嘱,颁发奖金的机构是:瑞典皇家科学院颁发物理奖和化学奖;皇家卡罗林外科医学研究院颁发生理学或医学奖;瑞典文学院颁发文学奖;由挪威议会任命的挪威诺贝尔奖金评定委员会,负责颁发和平奖。瑞典科学院监督经济学的授奖事宜。
为实施遗嘱而设立的诺贝尔基金会,是基金的合法所有人和实际管理者,并作为奖金颁发机构的联合管理机构负责有关事宜,但不参与奖金的审议和决定。奖金的审议完全由上述研究机构负责。

回答4:

诺贝尔基金会,是诺贝尔奖的管理机构。

回答5:

怎么总有些贱 人,喜欢乱COPY一气呢?!
楼上的就是这种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