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之前30天内,才能续期。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追问:
那我能不能重新办理 现在
追答:
重新办理是可以的。因为已经有了你的信息,你可以有两种方式:
1、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2、《居住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当及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这样办出来的就是新的居住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