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居民户口簿》
2、现场填写《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
3、部分城市可接受自带两张符合标准的照片(可以现场拍照)
初次申领,需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1、 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六十日内;交通不便的地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1、首次申领工本费每证20元。
2、农村五保户、贫困户、特困户,低保户、优抚对象凭有效证明免收工本费。
3、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居民,凭有效证明减半征收工本费。
引导资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