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员范围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因病情治疗需要,转往市外住院就医的人员;在市外突发疾病临时住院就医的人员。
2)结算方式
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医院应持本人社保卡就医,出院时,只需要根据就医医院出具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单》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异地就医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待遇政策(包括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重庆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实行“一单制”结算,参保人员在国家异地就医平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市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都一次性结清。
1、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长期在异地居住,并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被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异地工作或者在外务工,并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符合参保地规定,需要异地转诊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