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除民航班机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期间时因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拓展资料】
一、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您所交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您所交本合同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60%给付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您所交本合同保险费的120%给付非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除民航班机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期间时因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年生效对应日零时之后,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期间时因交通事故而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4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六、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民航班机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50倍给付航空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