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遭男老师性侵男学生接受采访时候称:当时事情发生之后,自己出于对性侵害的羞耻和对于法律的无知,当时没有其它选择,也不知道自己做什么。导致后面对所有人产生一种不信任感,现在发声是希望能终止犯罪,让更多人提高意识。
4月30日,一篇发表在网络上的文章爆出,四川省宜宾市高中老师梁某十年间猥亵20多名男生。据律师介绍,这是中国首例男性教师大面积猥亵14周岁以上男性学生而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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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被侵犯也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坦白讲,全球范围内对性侵害的潜意识认知,基本上都是“男性对女性的侵犯”。因为,在基本的性行为互动层面里,女性历来被弱势化,客体化。并且,同性之间的性行为,从来就没有进入主流的生活秩序,这就导致“同性间的性侵害”成为“性侵死角”。
尤其,对于“男男之间的性侵害”,更是很难走进现实。就如“四川遭男老师性侵男学生发声”中所提到的“性侵羞耻”,其实这不是个别人的问题。在很长一段时期,包括女性受害者,也会有这样的心理认知。这就导致,在破解性侵案时,会错失最佳的窗口期。
女性受害者的“性侵羞耻”,更强调贞洁问题。而男性受害者“性侵羞耻”,更多基于“第一性”的存在性问题。毕竟,在主流的性认知中,男性是力量的标志,是主动的载体。这种情况下,如果有男性站出来说:“我被强奸了”,就意味着男性的标签瞬间坍塌。
所以,无论是女性受害者,还是男性受害者,比起直接的性侵害,可能公序良俗所带来的偏见压力,更能成为摧毁他(她)们的力量。“这一点”,在“男学生们”发声的过程中,已经表露出来。因为,对于“性侵害”来讲,身体上的伤害只是瞬时的,而心理的伤害却是长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