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要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夜间行车 ,车灯是必不可少的辅助工具 。在使用上 ,不仅要注意不要把雾灯和大灯一并打开,还要了解如何使用和变换灯光 。
在夜间行驶中 ,如果车速在30公里/小时以下时应使用近光灯 ,正常状况下灯光可照出30米以外 。在通过交叉路口时 ,应在距路口50~100米处减速 ,并将远光灯变为近光灯 ,同时开启转向灯示意行进方向 。
扩展资料:
应急常识
1、控制车速
夜间道路上的交通流量小,行人和自行车的干扰也相对较少,驾驶员一般比较容易高速行车,因而很可能发生交通事故。夜间行车由亮处到暗处时,眼睛有一个适应过程,因此必须降低车速,在驶经弯道、坡路、桥梁、窄路和不易看清的地方更应降低车速并随时做好制动或停车的准备;
驶经繁华街道时,由于霓虹灯以及其他灯光的照射对驾驶员的视线有影响,这时也须低速行驶;如遇下雨、下雪和下雾等恶劣的天气时须低速小心行驶。
2、尽量避免超车
超车前观察被超车辆右侧是否有障碍物,以免超车时,被超车辆向左侧避让障碍物而发生碰撞。必须超车时,应事先连续变换远、近灯光告知前车,在确实判定可以超越后,再进行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