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调整增加“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和“其他应收款”科目,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原因:上年度“事业支出”科目多记,致使“其他应收款”科目少记,“事业支出”科目最终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导致“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