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十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所以,资格预审不是公开招标项目的必经程序。公开招标项目也可以在开标后,进行资格后审。
那得看采用的是资格预审还是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