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购买的小轿车,取得的应该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而不是增值税专用发 票。一般纳税人购买小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可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就是小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