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盈利,商业为目的使用他人作品算侵犯版权吗

2025-04-05 22:38:1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好呀。

(1)其实你很难界定是不是“商业目的”,即使你的是慈善活动,但是你活动中也难免会涉及商业性质
(2)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根据规定,作者享受下列权利: (1) 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发表作品; (2)保护作品的完整性; (3) 修改已经发表的作品; (4) 因观点改变或其他正当理由声明收回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赔偿出版单位损失; (5) 通过合法途径,以出版、复制、播放、表演、展览、摄制片、翻译或改编等形式使用作品; (6) 因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回答2:

除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外,其他使用作品均需取得作者同意及支付报酬,或特定情形下仅支付报酬。这些法定的合理使用,并不等同于“非商业目的”。因此,是否侵权,还需要看使用作品的具体情形。

回答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