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需要赔偿的。赔偿的数额要看你们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你继续留在在单位上班,那么每月只需从你的工资中扣除百分十二十,知道偿还所有的损失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因此,如果你违反操作规定造成损失需要赔偿。 纵横法律网-河南梅溪律师事务所-贾金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