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必须有权装修
新版合同把装潢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员全部作了明确细致地要求。
1、发包方:合法拥有
在明确发包方对要装修的住房是合法拥有的基础上,要求发包方承诺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发包方承担。这里的发包方,一般应该是房屋的产权人。如系非产权人,在装修房屋之前应该取得产权人的书面同意。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发包方的这些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往往难以提供。
比如在国外的哥哥想委托国内的弟弟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进行装修,好让自己在回国以后有房子住。作为弟弟找到装潢公司时,可能无法提供产权证和哥哥委托其装修的公证委托书。装潢公司碰到这种情形,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这项工程。所以,新版合同实际上增加了发包方承诺“有权装修”的义务。
2、承包方:企业资质
新版合同规定承包方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并且要求有装修的相应资质。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合同在使用说明中,提示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应验看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的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3、施工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无权变更合同
关于施工代表问题,新版合同规定承包方(乙方)应指派人员作为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但是对于施工代表的权限问题,往往容易产生争议。
律师提醒,施工代表仅仅局限于合同履行中的施工环节,也就是施工代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装修施工任务。但是对于合同履行中的 其他 环节比如工程款支付,或者合同变更事宜,如设计变更、项目增减等内容,施工代表应该无权代表装潢公司。发包方认定的应该是装潢公司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4、施工人员等无权代表公司:防“下出笼”
新版合同规定,凡甲方(业主或发包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装修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这对于遏制员工“下出笼”,保护装潢公司和消费者的利益都将更加有利。
封杀”低价钓鱼”
众所周知,装修市场竞争激烈,为了揽到生意,一些装潢公司不惜以超低价作为诱惑,只要签下单子,就不怕业主到时不付账。因此,“低开高走”几乎成了装修行业的公开秘密。而业主面对与预算相比差距极大甚至是翻了一番的结算单,也只得无奈接受。而旧版合同对这种“低价钓鱼”并未作出相应规定。新版合同的规定,意味着对装潢公司“低价钓鱼”的报价方式下了“封杀令”,新版合同在装修费用的构成方面也非常注意细节,主要体现在下面几方面内容:
1、总价款包含六个部分,①材料费②人工费③拆除费④清洁、搬运、运输费⑤其他费用⑥管理费⑦税金(3.41%)。
2、根据装饰装修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管理费可上下浮动,但一般不超过装修总价款(税金除外)的10%。
3、“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4、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在实际生活中,没有项目变更的工程几乎没有可能,因此新版合同对实际结算价上下增幅不得超过预算报价5%的规定,消费者还须作出补充约定,方能产生预期约束力。比如约定,项目变更的内容单独结算,除此之外的项目结算价不得超过报价的5%。
装修合同中常见的陷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期不明确或故意模糊
装修合同中若仅写明总装修工期,对于开工、完工时间未作明确约定,一旦出现拖延开工、逾期完工等情况,业主可能束手无策。因此,合同中应将开工和完工时间具体写到某年某月某日,并明确工期延误时装修公司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装修材料含糊不清
装修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可能谎称所用材料是国际大牌,但实际使用时却以低端材料替代。一旦业主追究,装修公司便以合同中并没有指定品牌为托词。为避免此类陷阱,业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装修所需材料的具体品牌、型号、规格,或者要求装修公司提供选材列表作为合同附件。
三、过度拆分报价或虚报价格
装修公司可能会故意将一个项目拆分成多个项目来收费,导致总价远高于实际价格。此外,有些装修公司还会虚报材料损耗或施工面积,从而增加额外费用。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核对报价单,确保每一项费用都合理且透明。
四、增减项目未明确约定
装修过程中难免会有增减项目,合同中必须明确,施工过程中,增减项目在施工前必须经过业主签字同意,方可执行,否则算装修方赠送。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这一点,装修公司可能会无中生有地增加额外费用。
五、水电费用、垃圾清运费等未明确
施工队在装修过程中会产生水电费用和垃圾清运费等额外支出。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这些费用的清算方式和支付方,可能会引发纠纷。因此,业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
六、违约责任不明确
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不能按时完工交付的赔偿问题以及无法整改的质量问题等。这样即使发生争议,赔偿金或违约金的主张也有合同保障。
七、付款方式存在问题
付款方式也是合同中常见的陷阱之一。装修公司可能会要求业主提前支付大额款项,而实际施工进度却远远滞后。因此,业主应与装修公司协商合理的付款方式,如按照施工进度分阶段支付款项。
八、保修条款模糊不清
装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保修期限和装修公司的保修义务。如果保修条款模糊不清,业主在保修期内遇到问题可能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因此,业主应仔细核对保修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九、文字游戏或故意设置陷阱条款
有些装修公司可能会在合同中使用含糊不清的表述或故意设置陷阱条款,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推卸责任。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每一项内容都清晰明确且符合自己的期望。
十、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
合同落款处应有装修公司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同时,业主还应要求装修公司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复印件以及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和联系电话等附件。如果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可能会给后续施工和维权带来麻烦。
为避免落入装修合同中的陷阱,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核实相关信息。如有必要,可请专业人士协助审查合同内容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