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本人之前书面放弃劳动能力鉴定,后期个人还可以申请鉴定吗?

2025-04-17 12: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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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法律赋予工伤职工的权力,法律用了“应当”这个字,属于强制性规定;
2、工伤本人之前书面放弃劳动能力鉴定,与法律相违背,需要无效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后期个人还是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如果离职,需要在离职一年内申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回答2:

【工伤本人之前书面放弃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有证据证明:“书面放弃劳动能力鉴定”,是在外力胁迫之下签署,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后期个人还可以申请鉴定!否则,不可以。即便是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

回答3:

只要在仲裁时效期内,可以申请进行鉴定。但如果已经仲裁,你又书面放弃了劳动能力鉴定,仲裁委很有可能不会接受你的申请了。你只有在诉讼过程中,自己委托律师申请鉴定机构做鉴定,做为新证据向一审法院提出,你委托律师进行代理诉讼。

回答4:

可以。依法你有权变更主张。
你带着病历、诊断证明、工伤事故认定书和本人合法身份证件去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可以不用经过用人单位。

回答5:

只要认定工伤就可以申请鉴定,这是你的权利,原来的书面放弃无法律效力。
单位同意不同意不是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