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行政区和功能区别如下:
行政区一般是按照国家现有行政区划设立的市、区、街道,县、乡、镇等具有政权性质的管理层级,它一般具有国家行政组织法律规定的地方立法、司法、行政权,具有完备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青妇等上下直属系统的管理体系,国家税务、工商、司法等纵向直属管理也按各个行政层级设置相应机构。
而功能区则是按照区域资源、区位优势发展起来的经济技术开发团地组成,它往往跨越了原有的行政区划,或是覆盖了若干个行政区,或是在某个行政区内形成若干个功能区。
注:
深圳市共设6个市辖行政区,即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和4个功能区,即光明新区(隶属宝安行政区)、龙华新区(隶属宝安行政区)、坪山新区(隶属龙岗行政区)、大鹏新区(隶属龙岗行政区)。
行政区都是由法定机关批准成立,设立人大、政协等整套地方政府机关的。功能区一般指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设立的管理区,比如各地设立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等。当然也有叫某某新区的,例如陕西的西咸新区、重庆的两江新区。但是天津的滨海新区则不一样,它已经正式成为了天津市的市辖区。一般来说,这种功能区或者与市辖区一个级别,有时候也会比市辖区高半级。如郑州市的郑东新区就是比其他区高半级。深圳的龙华新区和宝安区不能相提并论,如果讲级别的话,要看新区管委会主任是由深圳的哪位领导出任,以此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