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如果实行企业化管理,那么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第七十七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适用本通则”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执行《企业财务通则》。那么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可自行选择、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办法,可以征询中介机构、有关专家的意见,并由投资者审议批准。固定资产折旧办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投资者审议批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1、平均年限法。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3、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1)双倍余额递减法
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预计的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2)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的年数÷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会计账务处理如下:1、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