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过世,没有留下遗嘱,有三处房产,有4个儿女,该怎样继承?

2025-04-12 02: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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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案情分析,按照继承法及民法规定,小儿子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照顾老人尽了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大女儿为了照顾老人8年没有工作。所以小儿子和大女儿各得70平米房产。因为其他2个子女基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由于案情不是太清楚,具体情节不了解,剩余70平米由4个子女共同继承。具体可以把房产折合成人民币。

回答2:

如果“爷爷”只有四个子女为其法定继承人,则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爷爷”的遗产应由四个子女均分,但大女儿和小儿子因照顾赡养老人付出较多可以要求适当多分。子女之间若能协商达成遗产分配协议,则是最好的处理结果。

回答3:

小儿子先挑一套最好的 大女儿再挑一套。 其余两个儿女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