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工程桩基础总分包模式下,合同注明"钢筋混凝土由总包供应",分包方开发票是一般计税11%还是简易计税3%?

2025-04-06 14: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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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主材由发包人提供,分包人没有进项税抵扣,交11%确实税金较多。所以,按照国家的文件,这种纯包工的,可以申请简易计税3%。具体怎么办3%的手续、财务科目怎么划分,要财务与税务联系。
在谈分包合同的事情。根据前面确定的税率,在分包合同中写明增值税税率,免得事后发生分歧。一般来说,由于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在谈合同价格时,以不含税价作为谈判依据,再另加3%或11%的税款。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发包人是增值税抵扣的受益人,分包人提供不同税率的税票,自然要发包人据实“报销”,这才是公平的。
如果合同已签订、含税价格已确定,并且没有明确增值税税率,那就只能协商(扯皮)了,对分包人而言,确定含税价的情况下,当然提供3%的发票划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