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计提长期借款利息不应通过“应付利息”账户核算?

2025-04-07 15:25:1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应付利息”是流动负债科目,而计提长期借款利息属于长期负债,所以不能通过“应付利息”账户核算,而是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

回答2:

不一定。付息期超过一年的,不属于流动负债,故不应通过“应付利息”账户核算;付息期未超过一年的,仍然通过“应付利息”账户核算。

回答3: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长期借款发生的应计利息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
计提利息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 (筹建期间的利息)
借: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专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
借:财务费用 (固定资产专门借款费用应予费用化的利息、生产经营期间的利息)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支付利息时
借: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