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不合理。临时居住证是不需要付钱的,只需要拿着房屋租赁合同、单位用工证明和你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缴25元的押金,半年去刷1次,等你注销的时候钱应该退还。
就上周我也去办了,也是让我缴每月租金的5%,这个就是政府人员的变相收费。我让其出具相关规定,他就拿不出来还嘴硬。后来我找了熟人换了社区就办成了。我前同事也去闸北某区办过,还要收10%呢!给那个人塞了红包香烟才不需要缴钱。
所谓的房税从哪儿来?政府规定的租赁备案登记时需要房东付月租金5%,根本就不关我们租客的事情。况且这个备案登记制度还未普及,很多房东都不愿去备案登记,房东都不肯交税。而我们租客要去开具的只是临时居住证明,一张证明身份现住何地的卡为何要给他钱?出个工本费顶多了!!明摆着就是那边的人想赚的外快,不想多说什么了,人在异乡为异客,受欺负就对了!
不合理。税应该是房东出。
但这个社会谁强势谁有理。你自己考虑吧,应该怎么处理,我的意见钱不多就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