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感动不等于心动,但是如果一个人连让你感动的事都没有为你做过,那么就一定值得你为她心动吗?换句话说,如果你傻傻的喜欢着一个人,但是很长时间他都没有做过哪怕是一件能够让你感动的事情,那么你们之间还有可能吗?
所以说,能够让你感动的人你要珍惜,能够让你感动的事你更要铭记。
曾经有一个很可爱、性格很内向的女孩子做过一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十分感动的事。那个女孩是我高中的同桌,也是我上高中以后第一个喜欢的人。
那是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们考试完高考成绩还没出来,就着急着去社会闯一番,老师带领着我们报名的同学去宁波的一个电子厂上班,说是能锻炼我们吃苦耐劳的能力,对以后的社会生活有很大的帮助。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有很多人报名去了,然后就等着有大巴车来接我们去上班了。
到现在我都记得那一天,那天早上风和日丽、万里无云,我们一群人在学校附近集合完毕,正在等着大巴车。过了不一会儿,突然间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大雨即将翩然而至。我们都没有带雨伞,而当时我们又都处于露天的空旷之地,这叫一个着急啊。
就在眼看着大雨倾盆而至的前一刻,我的高中同桌,那个可爱的女孩子,穿着一袭白裙,手拿两把雨伞和一件衣服,然后跑到我的面前,递给了我一把雨伞和那件衣服,并对我说:一会就要下雨了,我怕你冷,就给你送来了雨伞和衣服。你要去工厂上班了,那里听说很累的,如果受不了就回来,现在还不是出去打工的时候,我们还都要上大学呢。不过如果你想锻炼自己,那我也支持你。
短短的几句话,和一把雨伞、一件衣服,让我瞬间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像母亲带给我的温暖,但又不是;像恋人带给我的温暖,但又未满。我们之间真的就像电视剧里的一句台词:朋友以上,恋人未满。
接过雨伞的我当时心里的暖流不断往上涌,就感觉我眼前的这个女孩很想我的妻子一样,在丈夫要离家远走之际,妻子带着自己的一份情谊来送别丈夫,无限的温暖、满满的感动!
到现在我都不会忘记她的样子,更不会忘记她的名字、她的声音,也许,她会永远在我心里,在一个没有人可以代替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