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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654321”网友:您好,感谢您对达州市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对于您提出的这个问题,需要在医院住院时提前告知医院要用个人账户里的钱冲抵住院自付部分(自费部分不能冲抵)。医院给医保局申报后,住院病人出院时在医院医保办进行费用结算的时候直接就使用个人账户里的钱冲抵住院自付部分,不用再到医保局办理手续。二、我市已在金保工程的统一规划下,对现有医保软件进行升级改造。目前已经在市中心医院启动试点运行工作,在市中心医院住院可以直接冲抵个人账户。达州市医保局2013-10-17查看更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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